第一组
1.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
2.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
3.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
第二组
1.中国通用技术(集团)控股
  有限责任公司
2.中谷粮油集团公司
3.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
第三组
1.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
2.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
3.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
第四组
1.北京矿冶研究总院
2.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
3.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
第五组
1.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
2.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
3.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
 
 
 

  主要职责:协助院长分管院财务管理工作。具体包括: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;组织编制和执行院全面预算、经营计划,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;组织实施会计核算、会计监督、会计检查、财务分析及产权管理和资金管理;参与各项重大经营以及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决策和实施;协助开展院及所属企业的资本运营和投融资工作。

  职位要求:具有财经类专业学历,一般应具有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;熟悉国内财经政策法规和制度,精通企业财务管理;有企业资本运营和投融资管理经验,在大型企事业单位或金融机构从事财务管理工作8年以上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
 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网址:http://www.bgrimm.com